成都天府新区、成都高新区管委会,各区(市)县政府,市级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《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的若干政策措施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成都市人民政府
2018年10月8日
成都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
发展战略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的若干政策措施
为认真贯彻国务院《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8〕32号)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、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,增强带动就业能力、科技创新力、产业发展活力,推动新旧动能转换,加快发展新经济、培育新动能,打造产业生态圈、培育创新生态链,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,制定以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
大力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蓉创新创业计划,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(团队)来蓉创新创业,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;对“两院”院士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“万人计划”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、科技人才,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;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,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创新创业,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;深入实施“创业新星计划”,鼓励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,给予20万元支持,最高50万元、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;培育高技能人才在蓉创新创业,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,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。[责任单位:市人才办,市科技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(逗号前为牵头单位,下同)]
二、深化科技型企业培育
按照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‘成都创造’领军企业”的培育路径,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“隐形冠军”和“独角兽”企业;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鼓励进入“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”的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,有计划、持续性地加大研发投入,并按年度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;对进入“成都创造”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,实行“一企一策”;支持企业联合攻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,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,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。[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,市经信委、市财政局、各区(市)县政府(含成都天府新区、成都高新区管委会,下同)]
三、赋能创新创业载体
分类推动国家“双创”示范基地建设,支持郫都区、四川大学、电信成都分公司持续落实三方示范基地合作共建协议,在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推进合作;鼓励“3+M+N”双创载体向市场化、专业化、精准化发展,争创国家“双创”示范基地;鼓励产业功能区布局建设专业资本集聚型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、科技资源支撑型、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类型的创新创业载体;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、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;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(扩)建创新创业载体,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。深化双创载体国际交流与合作,支持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相关国家开展创新创业合作,鼓励在蓉优质孵化机构发展海外孵化业务,给予运营机构最高500万元支持;支持建立海外国际研发中心,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。[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,市发改委、各区(市)县政府]
四、健全建强科技金融支撑
构建“五科”联动服务链条,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。实施“科创投”解决首投,建立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,对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创业首期投资;实施“科创贷”解决首贷,建立规模5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,给予科技型企业最高1000万元首次贷款;实施“科创保”,降低企业经营风险,鼓励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,按保险费用进行最高60%的资助;实施“科创券”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鼓励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中介服务,按服务费用进行最高20%的资助;实施“科创贴”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,对实现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,对实现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,对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%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。推动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债融资,给予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对评为国家级、省级金融科技类研究机构,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、100万元支持。[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金融局,各区(市)县政府]
五、优化“双创”公共服务体系
支持建设“互联网+公共服务”模式的O2O公共服务平台,提质升级“科创通”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“智创融E”成都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平台,在产业功能区、高校院所、大型骨干企业等建设子平台和服务工作站,打通民营企业技术需求、产品发布的对接通道。打造具备资讯、展示、撮合、交易功能的“蓉创e平台”,实现双创要素资源全覆盖,支撑“六大新经济形态”发展。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检测、分析实验、公共交易、检测认证、共享实验室等。
来源: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